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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株洲市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公告|世界时讯

来源:本地宝   2023-03-14 21:12:47

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相关规定,参照《株洲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启动2023年株洲市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工作。此次招聘工作由株洲市总工会委托株洲翰林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株洲市总工会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3人,招聘要求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治品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从事过党建、人事、工会、财务及相关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工会表彰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岁;

4.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5.其他要求: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招聘岗位职责

1.宣传指导。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的意义和作用,为企业和职工答疑释惑、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围绕推动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区域工会联合会、行业工会联合会搜集整理与集体协商相关的资料、收集职工意见、提出协商要约、拟定协商方案、研究协商策略、确定协商内容、起草集体合同草案等。

2.参与培训。协助本级总工会对负责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及相关人员、企业职工方代表等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工会干部和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开展集体协商、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为开展集体协商提供素质保证和智力支持。

3.参加协商。可以受上级工会委托,或接受企业工会、区域工会联合会、行业工会联合会聘请,作为职工方协商代表直接参加集体协商。对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总工会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4.调查研究。调查了解地区、行业、企业人工成本、经营状况以及与集体协商相关的各种数据和信息,为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数据支持;及时了解本地区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最新动态,发现和总结本地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本级总工会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对履行职责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

5.监督检查。按照本级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参加对本地区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定期监督检查,协助本级总工会对工会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6.做好本级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程序与步骤

除面试资格审查和考察环节外,其他招聘过程中的全部事宜,由株洲市总工会委托株洲翰林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总工会网站及株洲工会微信公众号、株洲市翰林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平台及相关新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总工会和株洲翰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地点粘贴招聘公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3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株洲翰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株洲市芦淞区新华西路999号中央商业广场A座2603)

联系电话:0731-22758222、0731-22737777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件,A4纸正上背下排列);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个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5)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6)原单位工作证明(有机关单位工作经验者提供)。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由株洲翰林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符合报名条件者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告知考试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各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即可开考。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其中包含工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和《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为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时事政治、株洲市市情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不超过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每人时限为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能力,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综合分析与判断能力等。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株洲市总工会网站、株洲工会微信公众号及株洲翰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株洲翰林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政府用人标准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2.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按相关规定在株洲市总工会网站、株洲工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与株洲市翰林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并解除劳动合同。

六、待遇保障

1、合同管理:集体协商指导员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劳动用工协议签订、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续聘及解聘等工作。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在工会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二年。2、薪酬及福利:根据《株洲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工资标准不低于3200元/人/月(渌口区岗位薪资参照渌口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标准),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工资总额的80%。依法享有国家规定休息休假等福利,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相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七、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市总工会联系电话:0731-28686159

株洲翰林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731-22758222、0731-22737777

(二)监督电话:

市总工会纪检监督电话:18073332612

附件1:2023年株洲市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点击下载:株洲市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pdf